新聞網報導,「亞洲人權委員」報告指出,絕大多數亞洲國家通過了聯合國的各項促進人權的公約和憲章,但是不遵守公約的現象普遍存在。
該組織指出,亞洲地區甚少採取具體措施保護人權,他們僅是在努力提高人們對人權的認識。
緬甸、尼泊爾和柬埔寨的人權得不到保護。雖然這些國家使用民主和人權辭彙,但是這些國家的公民根本不相信政府會尊重他們的權利。
印度司法制度和警察系統仍然歧視少數民族和群體而受到批評。
報告批評亞洲許多國家並沒有採取措施防止酷刑,而且特別提出新加坡。報告說,新加坡公眾不能同其他國家公眾一樣享受人權,他們沒有言論和集會自由。
這份年度報告認為,在新加坡,人們根本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在中國的絕大多數地區仍然缺少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