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針對台灣各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查察賄選工作如何展現成效的問題,台灣檢察總長吳英昭昨天在花蓮的「反賄選座談會」中表示,查察賄選工作須加強情報蒐集,並善用證人保護機制和獎勵辦法,應能具體展現出良好的查賄成效,而查賄工作應嚴守法律程序,避免產生選擇性辦案的疑慮。
吳英昭表示,去年台灣三合一選舉查察賄選績效亮眼,總計受理9千餘宗起訴9百多宗,起訴人數多達3千人,其中有186位當選人遭起訴,而這次的台灣正副議長選舉,雖然花東地區選情單純,但查察賄選工作仍然不能鬆懈。
針對查察賄選工作的具體作為和成效,吳英昭表示,必須要先掌握選情才能有效查察,第二則是必須加強賄選情報的蒐集,並善用證人保護機制和獎勵辦法,才能展現良好的查賄成效。
吳英昭並強調,應掌握參選對象的資金流向,有效運用監聽和跟監方式,一旦掌握明確事證即應積極偵查迅速起訴。
對於地方警政機關預算受到議會牽制的壓力,可能不利賄選查察工作的問題,吳英昭表示,查賄工作由檢察官統籌指揮偵辦,相關的不利影響應該很有限,但仍須注意執法的公正性,務必嚴守法律程序,避免讓外界有選擇性辦案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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