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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6/02/17 簡體版       列印機版
鄉議局反對零賠償收雞

【大紀元訊】昨日新界鄉議局召開特別會議,跟進政府禁止散養家禽事宜,鄉議局認為禁止散養家禽法例是違反《基本法》,壓迫市民,正研究協助居民申請司法覆核。

在會議上,主席劉皇發批評當局倉卒立法,又指不賠償給散戶,明顯抵觸《基本法》第105條,正研究是否就有關法例,協助居民申請司法覆核。

另外,新界養雞同業會表示,已接獲政府通知,授權漁農自然護理署長隨時可以限制將每個雞場養雞的數目大幅削減四成,同業會認為,政府的做法形同扼殺業界的生存空間,強行沒收財產。

10多名曾經養雞的新界居民在會場外示威,手持橫額抗議政府沒收他們的雞隻,但沒有賠償,要求行政長官曾蔭權下台。有村民表示,由於沒有賠償,不少村民已經在附近的郊外將雞隻放生。

自從禁止散養家禽的法例生效以來,政府共巡查了360多條鄉村共27,000多戶,充公170多隻家禽。

立法會要求政府賠償

昨日立法會審議禁止散養家禽規例的委員會一致通過動議,要求政府向禁止散養家禽法例生效後而蒙受經濟損失的人士,作出公平合理賠償。部分議員質疑,政府不賠償予市民的做法不合理。亦有議員質疑,申請飼養家禽的牌照要萬多元太貴,要求政府解釋。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理副秘書長劉明光承諾會考慮議員的要求,但強調,不賠償的做法沒有違反《基本法》;當局憂慮一旦賠償,可能會吸引不法者走私家禽圖利。他表示,下一步會考慮修訂多條條例,擴大禁止散養家禽的種類。

而律政司的代表認為,實施措施前,政府已給予足夠時間給市民處理家禽,並不是徵用,亦無違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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