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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6/02/17 簡體版       列印機版
自訂車牌4月接受申請

【大紀元訊】運輸署昨日宣佈推行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的詳情。由今年4月1日起,該署將接受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的申請。

預計首批會批出1,000個車牌,可以在9月拍賣。預計每年會有3至4場拍賣,共發出3,000個自訂車牌。

助理運輸署長葉文光昨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車主提交申請表時須繳交5,000元按金,當局在完成審批程序後,會公佈獲批准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以及拍賣獲批准的自訂車輛登記號碼。

他又表示,車主買到自訂車牌後,不可以將車牌單獨轉讓,需要與車輛一同轉手。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組合最多可以有8個英文字母(「I」、「O」及「Q」不得使用)、數目字及/或空位;空位亦當作一個字元計算;每個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中可以有多過一個空位,但在自訂車輛登記號碼中的任何2個英文字母或2個數目字之間,或一個英文字母與一個數目字之間,不得有超過一個空位。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組合不得與現有的車輛登記號碼相同,也不得採用與現行車輛登記號碼或許可證/牌照號碼相似的式樣。組合亦不得與保留予某些車輛的登記號碼相同。

當局又會成立審查委員會,確保自訂車牌不含低俗、不雅或三合會含意的數字或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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