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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台灣新聞 2006/02/09 簡體版       列印機版
台通過政務官財產強制信託
政務人員3個月內須完成財產信託及申報 副總統暨總統府首長將比照辦理


【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辦理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強制政務官、配偶及子女名下非自用不動產及上市上櫃股票,須在3個月內完成信託,適用對象計132人。台灣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示,副總統呂秀蓮、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兩位副秘書長卓榮泰、馬永成,將比照規定,儘速將財產交付信託。

台灣行政院新聞局長鄭文燦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政務官財產強制信託是回應人民對廉能政府的期待,這項作為透明、公開,不會侵犯憲法保障的財產權,院長也會以身作則,105名政務人員應在225日前與信託業者簽訂財產信託契約,國外大使及代表27人,須在424日前完成信託。

對閣員所持公司債與公債未納入信託範圍,台灣法務部長施茂林說,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會中表示,沒有任何人可以影響公債變動。公司債部分,台灣金管會主委龔照勝說,公司債有一定比例限制,發生政務官炒作股市造成股市波動的可能性很低,因此沒有納入。

鄭文燦表示,債券的固定收益變動不大,與整體經濟與利率有關,目前決定利率是中央銀行,行政院希望建立強制信託制度,杜絕任何接觸政府資訊的政務人員可能的內線交易。

台灣法務部政風司長管高岳表示,沒有強制信託的財產,政務官仍須依法向監察院申報;強制信託部份,因申報義務轉向信託業者,業者必須向監察院申報,政務官保有財產處分管理的指示權,但必須向行政院政風室通報,政風室會定期匯整給行政院首長,達到監控的目的。

台灣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昨天表示,為落實陳水扁總統「清廉執政」最高道德標準,副總統呂秀蓮、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兩位副秘書長卓榮泰、馬永成,將比照「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規定,儘速將財產交付信託。

台灣行政院院會昨天上午通過「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規定,府方表示,這為政府政務人員財產交付信託法制走出很好的第一步,將可有效澄清吏治,應是全民共同期盼,陳水扁甚感欣慰。

公共事務室表示,為兌現2004214日總統大選辯論時的承諾,陳水扁已於2004414日初步完成財產信託。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政務人員財產強制信託實施要點」規範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各部會首長、政務副首長等百餘位政務官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非自用性不動產、上市上櫃股票,須向銀行完成強制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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