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2006年12月份因觸犯環境保護署執行的管制污染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共有23宗。其中16宗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5宗違反《廢物處置條例》,違反《噪音管制條例》、《水污染管制條例》各1宗。 該月份個案中,最高判罰額為3萬元;另1名人士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和沒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而被定罪,2項定罪各判監禁6個月,緩刑2年同期執行。1名人士亦因未持有許可證而輸出受管制廢物和沒有僱用廢物收集商提供服務2項定罪,各判罰200小時社會服務,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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