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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7/01/18 簡體版       列印機版
立會通過動議 促請政府加強文物保護

【大紀元綜合報導】立法會昨日通過促請政府加強保護古蹟的動議,並建議設立古蹟保護基金;修訂已過時的古物古蹟條例;並用經濟誘因,保存更多私人擁有的古蹟。但有關另外設立古物法定組織、將古蹟保育成為城市規劃重要原則的修正案就被否決。

昨日在辯論會上,多名議員批評政府不重視文物保護,在文物保護政策方面缺乏長遠發展方向,及缺乏公眾參與。

民主黨議員楊森認為,要更有效加強古蹟保育,政府應在目前古物諮詢委員會外,另設1個保護古物的法定組織,直接收購及營運任何政府或私人的古蹟項目。

公民黨余若薇則批評,在提出修訂古物保護政策時,仍從用金錢和商業角度出發,要求設立古蹟保護基金,制訂妥善的諮詢機制。

民主派的郭家麒亦指,政府過往一直以發展經濟,拆卸有歷史價值的文物建築,將地皮賣給地產商發展,只懂向錢看。而自由黨楊孝華則希望政府能以經濟誘因,向私人業主收購有價值的古蹟。他認為政府不可強行宣佈一些私人物業,為法定古蹟,令有關物業喪失潛在發展潛力。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表示,政府會考慮設立文物建築保護基金,並會研究各種經濟誘因,包括引入地積比率的轉移方法,及原址或非原址土地交換方式等來保存文物建築,但他指這些方法涉及相當複雜的技術及法律上的問題,亦涉及公帑,以及土地收益,所以需要詳細研究它們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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