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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7/01/24 簡體版       列印機版
內地孕婦在港產嬰 不享內地戶籍及福利

【大紀元綜合報導】內地官員提醒內地孕婦,在港產下的嬰兒沒有內地戶籍福利,亦不能享有內地福利。

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王國強強調,為了保障孕婦及胎兒健康,內地不鼓勵孕婦到港產子,在香港出世的嬰兒,在內地沒有戶籍,亦不能享有福利。王國強承認,有內地孕婦來港產子是為取得子女居港權或逃避計劃生育政策,而到港產子。王國強表示,01年香港終審法院就莊豐源案,裁定內地居民在港所誕生的子女,都有居港權,是吸引內地孕婦到港產子的原因之一。 

王國強又認為,港府下月1日起將限制懷孕7個月或以上,沒有香港醫院預約證明的孕婦入境的措施,,都是有效辦法,內地會加強配合港府改善問題。在這些措施推行後,再研究其他方法,在源頭上限制孕婦到港產子。

衛生署長林秉恩表示,入境處由今日起於兩個陸路口岸試行限制內地孕婦入境的新措施,署方會於各口岸每更派駐1名醫生及1名護士,提供專業意見,協助入境處處理內地孕婦個案。日後會按需要決定要否增聘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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