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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台灣新聞 2007/01/31 簡體版       列印機版
旅行社代換人民幣屬違法

【大紀元訊】根據中央銀行的統計,去年金馬地區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現鈔買賣總額已經突破兩億,其中以台灣人買入佔最大多數;陸委會表示,可能與本地人預期人民幣可能升值有關,至於部份旅行社提供人民幣買賣服務,陸委會表示已經違法,將會協調觀光局加強管理。

據中央廣播電台報導,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目前在金馬地區除了銀行分行外,包含機場碼頭等一共有13個據點,提供往來兩岸旅客人民幣現鈔的買賣服務,截至去年12月底,買入人民幣三千零十六萬,賣出一億九千七百九十五萬,呈現極大量差,同時本地人在人民幣買賣過程中佔最大多數,約佔總量的百分之九十九點五,最大原因除了預期人民幣幣值可能調漲外,和部份民眾持續進出大陸也有關連。

劉德勳說:「維持一定成長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民眾還是有些預期,以及他的方便性,他覺得既然有進出的可能性,那就買了沒用完那就繼續擺著。」

劉德勳表示,由於金馬地區開放人民幣現鈔買賣,民眾不必再經過美元兌換,可以在匯差上減少損失,同時民眾也不必擔心在銀行拿到偽鈔,加上部份民眾認為人民幣短期內可能會有升幅,因此呈現民眾只買不賣的情形,不過現在熱潮已經散去。

據中央銀行的統計,如果以單月份計算,量差已經逐漸拉進。至於金馬地區當地的旅行社或領隊出現代替旅客買賣人民幣的情形。

劉德勳強調,這樣的做法並不符合現行兌換規定,因此將透過觀光局做宣導,同時加強管理,避免業者私下進行貨幣買賣,衍生可能的金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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