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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7/02/13 簡體版       列印機版
襲何俊仁4人判4年8個月
法官:主謀另有其人



上圖:何俊仁遇襲後,被送往醫院救治。(民主黨提供)右圖:何俊仁遇襲後接受大批記者訪問。(大紀元資料圖片)

【大紀元綜合報導】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遇襲案,4名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意圖傷人及毆打罪,昨日全部被判入獄4年8個月;但法官宣判時表示,相信主謀另有其人。議員何俊仁表示,滿意法庭作出有阻嚇性的判刑,並希望警方繼續追捕案中的主腦。警方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並會繼續調查案件。

法官:背後目的更卑鄙、罪惡性

法官判刑時表示,4名被告串謀意圖傷害他人身體,以及襲擊他人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7年,由於4人都表示認罪,因此按慣例扣減三分一刑期。但法官表示,不相信其中1名被告是事件的策劃人及出錢買兇襲擊何俊仁,認為事件背後有更卑鄙及罪惡性的目的,另有策劃人,但亦相信被告是不會透露背後策劃人的身份。

法官又形容行兇手法有預謀,卑鄙無恥,希望襲擊行動引起社會關注及傳媒報導,在光天化日下公然襲擊1名公職人員,侮辱議員及公然挑戰香港的法治。 

何俊仁:不會畏懼 繼續工作

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案件還沒有結束。對於四人被判四年半,他認為判決公道,能夠收到一定的阻嚇作用。他亦同意法官看法,認為事件背後動機未明,案中4名犯人的背後是有人指使,以及給予金錢。他說,未能找到主謀,個人安全仍然有威脅,又認為公義未得到彰顯,他現時日常生活和工作都會小心留意安全,但他會繼續他的工作,不會畏懼。據他所知,目前還有幾個人被調查之中,希望警方能夠早日破案。

案情指,第2被告聲稱因失業,去年3月向何俊仁議員辦事處求助,申請綜援及公屋,但未獲接見,於是聯同另外3人,去年8月20日在中環1間麥當勞快餐店內襲擊何俊仁。何俊仁送院後證實眼睛腫脹出血、鼻骨折斷及嘴唇受傷,留院數日後出院,接受手術後現已完全康復,並無永久傷害,但間中出現鼻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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