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台灣中信金內幕交易案,台北地檢署昨日偵結。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表示,前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副總經理林祥曦和法務長鄧彥敦等3人涉犯銀行法背信、證券交易法內幕交易罪嫌,提起公訴;至於遭通緝的前中信金副董事長辜仲諒等人,將待通緝到案後,再另案偵結。
據中央社報導,林錦村表示,張明田、鄧彥敦及林祥曦等3人因違背職務造成銀行的損害,觸犯銀行法背信罪嫌,且張明田等3人有內幕交易行為,觸犯證券交易法罪嫌,因此提起公訴。
他指出,張明田涉犯銀行法和證券交易法部份,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12年,罰款新台幣2億5千萬元;鄧彥敦涉犯銀行法和證券交易法部份,分別判罰有期徒刑8年、10年,罰款新台幣1億3千萬元,林祥曦涉犯銀行法和證券交易法部份,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11年,罰款新台幣1億9千萬元。
林錦村說,有關遭通緝的辜仲諒、前中信金法人金融執行長兼香港分行總經理陳俊哲、前策略長林孝平等3人部份,將待通緝到案後,再另案偵結。
檢調追查,中信金去年初透過香港分行購置海外結構債的過程,未經董事會決議,就由張明田等人執行,把募集來的資金拿去買結構債,不符申請用途。中信金董事會決議要連結9檔股票,但實際買賣卻大部份集中在兆豐金股票,經偵辦後,台北地檢署今天先行起訴張明田等3名在押被告,將在下午移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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