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中國從2007年1月起擴大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收範圍,第一次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入對象。 據亞洲時報在線報導,在1990年中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繳納場地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不須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不過,內資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還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形成稅負不一致。 新華社6日報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為公平稅負,日前發佈暫行《決定》,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也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並下令各地政府準確掌握外企的戶數及佔地情況,建立完善稅源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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