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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 香港报纸新闻 > 港澳新闻 2007/03/14 正体版       列印机版
消委会促当局立法全面禁用PAAG

【大纪元综合报导】海关落案起诉1名美容院负责人3项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罪名,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消费者委员会促请政府尽快立法,禁止在本港使用PAAG。

海关发言人昨日表示,一间位于铜锣湾的美容院的1名52岁女子已被落案起诉3项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罪名,包括2项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于54瓶PAAG货品上,和一项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以作商业用途罪名。

消委会副总干事刘燕卿指,自从去年消委会发表有关PAAG隆胸报告后,收到一宗投诉,投诉人表示,用了PAAG隆胸之后,胸部出现硬块,希望寻求协助。她认为,内地已经全面禁用PAAG作隆胸用途,本港应该加快立法,加强规管。

她说,业界不应该使用虚假商品说明,市民亦要提高警惕。

美容业总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叶世雄就欢迎当局提出检控,认为能够警惕业界,令经营者更加谨慎。他说,美容院是不会为客人整形,他又呼吁市民使用不熟识产品时,要考虑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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