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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7/03/29 簡體版       列印機版
金禾國際高層串謀詐騙判囚

【大紀元綜合報導】前上市公司金禾國際控股前主席傅柱根等6名高層及職員,串謀詐騙8,500萬元信用狀及銀行貸款案,日前被裁定5項串謀詐騙及串謀偷竊罪名成立,昨日在高等法院分別判監8至10年。

法官判刑時表示,任何靠詐騙取得上市地位的計劃,都可能令公眾蒙受重大財務損失,亦影響聯交所的公信力及本港金融系統運作。各被告的罪行嚴重,而且他們無悔意,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而傅柱根作為案件的核5心人物,負責策劃和作最後決定,事後毫無悔意,判刑須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所以判他入獄10年。另外,同案被告會計師李榮基,法官指罪行同樣嚴重,判監10年,至於傅柱根胞姊傅燕玲、姐夫盧鎮南與另外2名被告,則各判監8年。

案情指6名被告於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間,分別串謀以虛假文件,以多間金禾附屬公司作為受益人,向多間銀行申請信用狀貸款,涉款合共8,500多萬元。另外又誇大金禾的營業額及盈利,以詐騙聯交所、金禾與其附屬公司股東、投資者及債權人,以符合聯交所批准金禾上市的要求。

廉署2002年底拘捕6名被告,案件由去年5月開始聆訊,開庭超過200日,陪審團上星期四退庭商議,至星期日裁定6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是本港歷來審訊時間最長的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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