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综合报导】前上市公司金禾国际控股前主席傅柱根等6名高层及职员,串谋诈骗8,500万元信用状及银行贷款案,日前被裁定5项串谋诈骗及串谋偷窃罪名成立,昨日在高等法院分别判监8至10年。
法官判刑时表示,任何靠诈骗取得上市地位的计划,都可能令公众蒙受重大财务损失,亦影响联交所的公信力及本港金融系统运作。各被告的罪行严重,而且他们无悔意,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而傅柱根作为案件的核5心人物,负责策划和作最后决定,事后毫无悔意,判刑须反映案件的严重性,所以判他入狱10年。另外,同案被告会计师李荣基,法官指罪行同样严重,判监10年,至于傅柱根胞姊傅燕玲、姐夫卢镇南与另外2名被告,则各判监8年。
案情指6名被告于1998年11月至2002年1月期间,分别串谋以虚假文件,以多间金禾附属公司作为受益人,向多间银行申请信用状贷款,涉款合共8,500多万元。另外又夸大金禾的营业额及盈利,以诈骗联交所、金禾与其附属公司股东、投资者及债权人,以符合联交所批准金禾上市的要求。
廉署2002年底拘捕6名被告,案件由去年5月开始聆讯,开庭超过200日,陪审团上星期四退庭商议,至星期日裁定6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是本港历来审讯时间最长的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