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完成了一項全港性執法行動,打擊在公共小巴上沒有佩戴安全帶的違規行為。
該項全港性的行動由前日上午八時起開始至昨日上午八時結束。行動中,警方共發出58個口頭警告及280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另外發出一個口頭警告及7張定額罰款告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司機。
警方強調,佩戴安全帶是小巴乘客的責任,安全帶能保障乘客安全地穩固在座位上。任何沒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至於沒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帶的小巴司機,同樣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