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訊】泰國央行宣佈取消實施不足三個月的外國投資管制,大部份將於3月15日生效。
央行助理總裁尼塔雅1日表示,放寬限制意味投資泰國共同基金的海外資金,今後不必在泰國金融帳戶內預留三成資金,但仍須最少三個月期的換匯合約進行避險,以及解除外國人須持有公債與其他政府債券,至少三個月的規限。
央行聲明補充這次放寬限制,不僅讓外商投資債券與互惠基金,持有泰國短期公債者也可更彈性調動資金,例如可投資其他債券,但資金仍要留在泰國不少低於三個月。
央行總裁塔利沙日前放風會鬆綁管制,主因是2006年12月中頒發的資本管制措施奏效,成功遏止泰銖升值過急危機。
泰銖06年升值達16%,並創下九年新高紀錄,嚴重打擊國貨出口。央行為打擊炒賣泰銖的投機盤,06年12月18日推出連串限制外資流入的措施,包括扣留三成海外資金的三成用作準備金,並強制流入資金無息留在泰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