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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 香港报纸新闻 > 港澳新闻 2007/03/09 正体版       列印机版
多个团体反对修订房屋条例

【大纪元综合报导】昨在立法会房屋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上,房署副署长周淑贞到场听取多个团体意见,有团体担心修订房屋条例后,日后加租的机会增加,会加重居民的负担。

在立法会房屋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上,有团体不时大叫反对废法。在1997年修订的房屋条例,指出公屋租金将根据住户的负担能力来厘定,并确保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不得超过10%。捍卫基层住屋权益联盟的代表担心,修订房屋条例后,日后租金会跟随居民入息变动而厘定,并取消租金占住户入息中位数10%的规定,对入住公屋的居民保障会减少。

另外,香港业主会认为,公屋是社会资源,不应再有公屋富户。因为种种原因,部份住在私楼板间房的居民,未能入住公屋。业主会要求房署加强对资产审查,打击滥用公屋个案,让更多合资格的居民能入住公屋。

房署副署长周淑贞表示,修订房屋条例后,房署会根据居民收入变动厘定租金,不会随意加租。她表示,如果根据租金占住户入息中位数10%的规定定租,将会使租金的变动严重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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