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綜合報導】因拖欠訟費而被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追討並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破產的「演唱會之父」張耀榮,昨日被高院頒令破產。
案情透露,今年1月,張耀榮因拒絕繳付訟費,被時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入稟高院申請破產。時富指,張耀榮早前提出還錢的方案,表示會於今年4月15日前先還100萬元,其餘逾300萬元,則分12期繳清,但時富認為方案不可行,以債權人的身份入稟高院,申請張耀榮破產。
事件涉及曾經由張耀榮擔任主席的除牌上市公司耀榮明泰,張耀榮指時富主席關百豪,於2000年初口頭協議,承諾購買耀榮明泰股份,但沒有兌現,於是向對方索償逾6,000萬元。高院2005年裁定張耀榮敗訴,去年6月,張上訴再被駁回,上訴庭並以上訴沒法理依據,下令張支付彌償性訟費。
另外,張耀榮名下另1間公司,因為拖欠演唱會收入,上月亦被頒令清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