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紀元 簡體 實際報紙 大紀元鄭重聲明 我們的宗旨 如何獲得大紀元 聯絡我們 紀元動態 突破封鎖 訂閱 | 取消訂閱

大紀元網全球版 台灣版 英文版 法文版 德文版 韓文版 日文版 俄文版 其他語言 網站地圖
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台灣新聞 2007/04/26 簡體版       列印機版
台擬全國性減刑 殺人與貪污除外

【大紀元綜合報導】台灣總統陳水扁上週指示,對一些偶蹈法網、輕刑或因財稅犯案等人犯,研究赦免事宜,台灣法務部已提出「2007年罪犯減刑條例草案」草案最快下週三(5月2日)送交行政院會通過,再將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昨天指出,今年減刑範圍較過去嚴格,兒少性侵害、重大金融犯罪等1991年後新興犯罪型態與貪污、殺人罪犯均不予減刑;依統計數字顯示,減刑出獄再犯率也較過去10年間服刑期滿或假釋出獄者為低。

陳水扁24日表示,距離上次全國性的減刑、赦免已有16年,上週已指示行政院轉令法務部,對一些偶蹈法網、輕刑或因財稅犯案等人犯,研究赦免事宜,讓監獄人滿為患情形減輕;台灣行政院發言人陳美伶說,法務部朝制定「2007年減刑條例」處理。

李進勇指出,法務部落實總統寬嚴並濟刑事政策,對危害國家社會法益重大者不予減刑,但對偶蹈法網或宣告短期自由刑罪犯,給予改過遷善、重新做人機會。這次減刑的除外標準較過去更為嚴格。

李進勇表示,依據目前規劃方向,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是情節較為嚴重的犯行,將不予減刑;若觸犯刑法第兩百七十一條第一項殺人既遂罪,無論他殺了幾個人,都予以排除。

法務部次長李進勇進一步表示,將採罪名和刑度雙軌考量,雖然讓偶發犯罪和短期自由刑罪犯減刑,但惡性重大將被排除在外,因此,貪污、殺人、性侵兒童和內線交易等罪,將無法受惠。法務部強調,這次減刑將比以往嚴格,減刑之後,也會持續加強保護追蹤。

至於減刑是否會讓出獄者在外危害社會治安?李進勇表示,1991年減刑出獄人犯到2000年為止,再犯率僅16.21%,與1996年至2006年期間一般服刑期滿出獄者再犯率49.9%及假釋出獄者再犯率50.7%相比,再犯率相對較低。◇

相關文章
推薦給朋友

大紀元國際有限公司網站版權所有 Copyright(c) 2001-2007 epochtimes.com.hk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