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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港澳新聞 2007/04/27 簡體版       列印機版
高院駁回禁訂機票收費新措施申訴

【大紀元綜合報導】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實施徵收預訂機票額外收費新規定,代表旅行社商會的原訴人指,有關規定會影響經營,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頒佈臨時禁制令,昨日被高等法院否決。

IATA規定,由今年4月起,旅客向旅行社或航空公司預訂機票後,如果要取消或更改資料,要即日內辦理手續,否則需繳付250元手續費。

高院法官指出,有關措施已在全球76個地方實行,IATA已經將新規定的實施日期,由原本在去年10月,兩度押後到今年4月,給予旅行社時間應變,而原告的旅行社沒有說明,新規定會對業界構成甚麼重大的損失,因此實施新規定無需作出改變。

香港旅遊業議會建議消費者訂機票時,要確定出發日期,並要清楚提供姓名資料,以免更改時支付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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