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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 > 香港報紙新聞 > 國際新聞 2007/04/04 簡體版       列印機版
瑞士禁垃圾郵 違者判刑罰款

【大紀元訊】瑞士全面禁止電子垃圾郵件,違反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10萬瑞郎(8萬2千美元)罰款;個人電腦未裝「防火牆」而被利用為散布垃圾者,也可能觸犯法律。

中央社報導,不過,瑞士新法只能適用於瑞士人民,而只有1%的垃圾郵件發自國內,因此,無法停止猖獗的垃圾郵件,但至少可以防止瑞士成為不法之徒的避難所。

據統計,全球電子郵件中,10件有8件是垃圾郵件,其內容無所不包,從壯陽的草藥到成人及兒童色情廣告,已成為電腦網路管理的最大問題之一,美國與歐洲聯盟已以立法遏止這些無所不在的郵件。

垃圾郵件也可能誤導不注意的使用者進入藏有惡意軟體的網站,對電腦造成傷害。

瑞士剛修改生效的新規定雖然可能只是聊備一格,但已是目前可能採取的最積極行動。

瑞士防範電腦犯罪協調組負責人安諾爾說,這只是剛開始,確定散播垃圾郵件是非法行為將有嚇阻作用。

他呼籲任何網路使用者發現不法垃圾郵件必須報警,此外,網路服務提供者也得到法律授權,可停止濫用網路的客戶。

瑞士防範垃圾郵件最特殊的規定是,未安裝「防火牆」的使用者也是他們的目標,因為80%的垃圾郵件或電腦病毒,都是透過這些電腦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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