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张明龙澳门报导】昨日中午11点半左右,澳门法轮功学员林先生及蔡女士前往澳门治安警察局属下第三警司处投诉,指两人于前晚接到自称为治安警察局警察打来的匿名干扰电话,对方语带威胁、恐吓。
据林先生叙述,前晚8点45分左右,接到一名自称是治安警察局警察的男子的电话,该男子在电话中语带着恐吓、威胁的语气对林先生说,你们在玫瑰堂那里的活动是非法的,要小心点。并且还说:“你(指林先生)一个人现在有两个人看着还不够啊,是否要4个人看着你啊?!”林先生一再追问其姓名及所属的单位,对方一概不肯作答,并说“你所提的问题不重要”。
林先生表示,澳门法轮功学员在玫瑰堂那里的活动是根据澳门“第2/93/M号法律 五月十七日 集会权及示威权”规定的法律程序,向民政总署递交告知书。该法律第一条
(一般原则) 列明:“一.所有澳门居民有权在公众的,向公众开放的、或私人的地方进行和平及不携带有武器集会,而毋需任何许可。二.澳门居民享有示威权。”
在同一个晚上约8点25分,另一位澳门法轮功学员蔡女士也接到一个自称是警察的女子电话,那女子也威胁蔡女士说:“要小心点,再这样的话,就不客气了。”
根据来电显示,林先生与蔡女士所接的匿名电话是由同一个号码打出,由于对方语带威胁,加上不肯表明身份和所属单位,故林先生及蔡女士怀疑有人冒充警察。他们表示,澳门是一个法治社会,冒警属严重罪行,所以一起去治安警察局投诉,希望警方进行调查,尽早找出事实真相,维护澳门警察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