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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 > 香港报纸新闻 > 台湾新闻 2008/07/03 正体版       列印机版
台室内公共场所禁烟

【大纪元记者黄宗茂台北报导】为因应2009年1月“烟害防制法”即将新法上路,台湾卫生部门、立法委员、民间团体及拒烟大使-亚洲小天后Jolin蔡依林,共同现身推出“无烟场所、最有态度”系列宣传,提醒台湾超过百万家立案之公司行号,积极对员工宣传,在2009年1月11日新法执行前,确实落实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新措施,以免来不及适应而触法;也呼吁2,300万台湾同胞共同迎接新法、遵守新法。

“烟害防制法”即将新法上路,其明文规定“室内工作及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除部分公共场所可设“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之吸烟室外,吸烟一律须至户外。台湾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宋晏仁表示,全球已有数十个国家及城市或行政区域实施公共场所与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政策;去年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二届缔约方会议也通过了“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显示立法规范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已经是全球的趋势。

台湾卫生署在与民间团体、专家学者的共同努力下,持续推动无烟餐厅、无烟职场、无烟校园等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并于去年完成烟害防制法的修法;“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推动防制烟害工作的重要里程碑,但接下来落实遵守这些规定更是一大挑战。

台湾卫生部门已上紧发条,尽最大的努力让烟害防制新法落实;希望透过拒烟大使蔡依林的呼吁,所有民众都能共同响应“确实尊重:室内公共场所不吸烟”,更期待透过媒体朋友的参与,广为宣传烟害防制法“室内公共场所及3人以上共用室内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新规定。

台湾董氏基金会董事姚思远表示,为了解台湾超过百万家的公司行号是否确实认识新法,本会特别于今年2至5月,对1千间大企业做“工作场所禁烟调查”,在禁烟范围的规范上,发现有30.7%的企业虽然办公室内禁烟,但却在室内设置吸烟室,显然不符合新法规定。

在烟害讯息提供方面,最近1年内公司完全未提供烟害防制讯息者有高达29.6%,而有提供者,也以海报或资讯的提供为最多有65.1%,较少提供的是戒烟资讯与申诉管道。在推动无烟职场可能的阻力方面,以员工未能确实配合为最多占49.7%,其次是执行单位人力、时间上的限制占32.8%,而缺乏上层主管支持也占了15.3%。

最后,在面对新法时希望专业机构可以提供的服务上,最需要的是相关法条及简易的执行方式有72.0%,其次,是提供员工戒烟谘询服务有49.7%,再者,是提供完整的无烟职场建构指引有42.3%。

姚思远强调,1,000间大企业具有指标性功能,从这项调查可以预估,台湾百万余家合法立案之公司行号中,至少有30万家公司不符法令规定,且各公司提供的烟害防制讯息量及质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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